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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国际志愿人员日(国际义工日)

来源:老百晓在线    发表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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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现代国际志愿者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志愿者相继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组建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UNV总部原设在瑞士日内瓦,后于1996年7月移往德国的波恩。UNV是联合国系统内一个独特的机构,从事和管理与国际志愿者事业相关的各类事务。它从属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输送各种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志愿人员的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积极有效的援助,以支持全球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中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VolunteerDayfor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港、台和东南亚等地称做“国际义工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94年12月5日,由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发起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志愿者也从此在全国各地展开了活动。
  每年,全球有4000名符合条件且经验丰富的人员自愿加入联合国志愿人员项目,到发展中国家从事志愿服务。在过去的30年里,已有15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20000多名联合国志愿者、人员被派遣到140个发展中国家从事各类项目工作。目前,联合国志愿人员中有70%来自发展中国家,30%来自发达国家。每年国际志愿人才库中的在线候选人员总能保持在5000名左右。


   

  每年12月5日,是联合国法定的“国际义工日”。义工,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现代国际义工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义工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5日为“国际义工日”。
  义务工作:
  义务工作是指人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义工精神:
  义工精神是指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
  义务工作者:
  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是指具有义工精神,不为报酬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义务工作的意义:
  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互支关系;贡献社会;丰富生活经验;促进个人成长与发展;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拓展价值观。
  义务的工作范畴:
  义工的服务范畴,一般包括为弱势群体提供文书、教练、康乐、护送、探访、辅导、劳动等社会福利性服务,也包括为公益性机构提供社会调查、策划宣传、协助管理等公共服务,还包括为大型活动提供联络接待、专业协助等义务服务。
  国际义务工作简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设立“国际义工协调委员会”(CCTS),欧盟也成立了“义工服务协调小组”。1970年,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义工服务组织”(UNV),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12月5日为“国际义工日”。

编辑:we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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